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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责 精准聚焦

坚决整肃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20-08-2110:11:44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专责监督机关,应当精准聚焦自身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专责监督机关,应当精准聚焦自身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聚焦“三个关键”

强化监督执纪

聚焦“关键少数”。要加强对医疗系统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紧盯公立医院在选人用人、基本建设、招标采购、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等重大事项中的议事决策机制执行情况。聚焦“关键岗位”。既要围绕领导班子廉洁、公正用权加强监督,又要抓住履行工程招投标、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权力的关键岗位,精准发力找准廉洁风险点,靶向监督;同时还应注重督促科室内部在医疗科研、选聘人员、绩效分配等重要事项上实行民主决策,防止科室负责人“一言堂”。聚焦“关键环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基建工程发包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实施靠前监督,抓早抓小;针对重大决策、盈利亏损、个人分配等事项,严格落实医务公开制度,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

形成监督合力

压实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医院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税务、市场监管等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药品、设备、医疗器械、耗材等生产企业的监督,督促相关行业单位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派驻监督与医院纪委同向发力,发挥医院纪委“近”的前哨作用,做到靠前监督。推动行业监管与审计监督形成合力,督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医护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的督导检查。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做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监督协同,进一步织紧织密监督网络。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

提升类案查办影响力

主动对标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新要求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按照“调查受贿问题向受贿行贿同步查处转变、从重处理受贿人向受贿人行贿人同步处理转变”的工作原则,对医疗领域暴露出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违纪违法问题并重原则和行贿受贿问题线索并查机制,从已查办和正在办理的受贿案件中摸排行贿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案件背后隐藏较深的“案中案”“潜规则”,念好“严、快、全、好”“四字诀”,持续加大办案,形成强烈震慑,巩固提升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提高案件查办影响力。对有行贿记录的医药代理、有职务犯罪记录的医务人员实行“黑名单”管理、查询制度,最大限度增加违纪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

深化拓展“以案四说”

确保实现“以案四改”

认真剖析典型案件,特别是要对医疗领域易发多发的人为抬高价格、规避公开招标、利润固定返还等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持续完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制度,讲透“纪法德责”,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常态化、全链条干部教育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对广大从医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抓早抓小,持之以恒严明纪律规矩。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在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的同时,要以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建议函,分类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方式,扎实推进“以案四改”工作,切实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

(该文刊于重庆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2020年第7期,作者为彭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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