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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0810:29:36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常务会研究决定,对我县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作进一步优化完善。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常务会研究决定,对我县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作进一步优化完善。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①重庆市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市征兵办统一保障,各区县征兵办负责发放。②我县对入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本科在校生、大学专科在校生及高校新生分别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3000元、9000元、5000、4000元,并对批准入伍到西藏、新疆的增加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二、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①具备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数据中心注册的士兵,可参加提干考试,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数据中心注册的士兵,可参加专升本考学,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成为军官。②义务兵服役两年期满,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选取士官,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③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两年服役期满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下士每月工资560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

三、服兵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我市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未完成的顶岗实习可由我县征兵办统筹组织,高校根据我县征兵办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四、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流程。高校结合实际,按照部队有关管理规定,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实施远程网上在线答辩,为入伍大学毕业生按时按质毕业提供便利。

五、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先安排服役方向。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应征大学毕业生随到随检,“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入伍,并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服役方向。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专科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退役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七、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依政策予以优先落实,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八、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渠道。①按照重庆市政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等工作,每年安排彭水县自主招录(聘)行政、事业岗位数量(政策性计划安置除外)一定比例,面向入伍地为彭水县的、在军队服役2年(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②入伍地为彭水县的、在军队服役2年(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我县国有企业的,在符合报考条件下,实行加分政策。③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士兵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是烈士子女的。

九、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业帮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配现有教学力量,帮助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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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流程

1.网上登记。春季征兵报名从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止,有应征意向的公民(主要以全日制本专科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审核备案。

2.初考初检。应征青年根据乡镇街道武装部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乡镇街道武装部、学校组织的初考初检。

3.体检和政治考核。县征兵办于2月20日前,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预征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县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开展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2月底前,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3月初,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立学历高的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生为预定新兵。

6.役前训练。3月15日前,经县征兵办确定的预定新兵,由县人武部统一集中开展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训练合格后确定新兵人员名单。

7.张榜公示。对确定的新兵名单将在区、乡(镇、街道)、学校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87994704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8799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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