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首页>政务频道>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彭水首页>政务频道>公告公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10:15:47彭水彭薇彭水彭薇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排,对我县今年增雨防雹作业时间及地点做如下公告:2022年3月至10月在桑柘、鹿角、太原、龙射、普子、三义、黄家、大同、润溪、大垭等乡镇开展,地面作业工具为“三七”高炮、火箭。为确保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高炮、火箭属于火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业时间,特别是作业点100米范围内禁止围观,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点,违者后果自负。

禁止拆卸、损毁高炮等作业设备装置,禁止占有、窃取人雨弹,违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现人雨弹哑弹、故障火箭弹、防雹弹药及残片,严谨火烧和敲击,并及时报告至县气象局。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请及时报告所属乡镇及县气象局办公室,并请保护好现场。

联系电话:78442711 13709486048 18166536876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2年3月14日


分享
相关新闻>>

公 告

手机阅读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