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2-03-2509:53:19彭水彭薇彭水彭薇
2022年3月23日,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白明胜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曾春森同志为县政府办主任;
杨祥奎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成军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苏光华同志为县民族宗教委主任;
付美兵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张 波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小刚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侯静莲同志为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王传军同志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卫东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冯立胜同志为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庹华明同志为县城管局局长;
陈敬红同志为县交通局局长;
贺守良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李育奎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委主任;
邵江涛同志为县商务委主任;
袁业国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委主任;
钟兴云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沈华凡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郑永东同志为县应急局局长;
冉鹏飞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曾凡才同志为县医保局局长;
王 伟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高才华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秀举同志为县信访办主任。
决定免去:
冯久洪同志县政府办主任职务;
张国甫同志县人力社保局局长职务;
尹雪梅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付美兵同志县教委主任职务;
李小平同志县民族宗教委主任职务;
谢成红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苏光华同志县农业农村委主任职务;
李孝前同志县卫生健康委主任职务;
韦 胜同志县医保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