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突发自燃隐患 民辅警出手成功化解

近日,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三支队彭水大队民辅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正在冒出浓烟疑似自燃,民辅警及时出手、高效处置,最终成功化解了货车自燃险情。
据了解,彭水大队民辅警巡逻至G65包茂高速进城方向下塘隧道时,民警透过挡风玻璃发现一辆货车冒出浓烟,经过观察发现着火点为车辆轮胎,货车驾驶员尚未察觉险情,仍在正常行驶。于是,民警立即拉响警笛,通过车内喊话器提醒驾驶员车辆险情,指挥驾驶员将车辆驶入隧道内应急停车岗。而后由辅警在后方做好安全防护,示意后来车辆避让。民警迅速跑向隧道内消防箱,取出消防栓和驾驶员一起对轮胎进行淋水降温。
经过紧急处置,货车自燃险情被成功扑灭,车辆仅轮胎轻微受损,经检查确保无复燃风险、无安全隐患、可短距离行驶后,民警建议由警车监护其前往彭水服务区更换轮胎。“多亏你们及时发现,不然我的车和拉的这些生猪真不知道怎么办,太感谢你们了!”驾驶员激动地说。
由于救援及时,处置妥当,此次自燃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车主的经济损失,确保了道路的安全通畅。高速交警提示:近期气温逐渐下降,但车辆发生自燃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因刹车过热造成轮胎起火。驾驶员要定期保养车辆,出行前做好检查胎压、油路等工作。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车辆冒出黑烟或者火苗时,应立即向应急车道等安全区域靠边停车熄火,在安全距离内做好警戒,快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拨打报警电话,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来 源:彭水日报
作 者:王 欢
编 辑:冉江陵
责 编:龙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