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理延伸工作职责和范围应认定为工伤
上班时因工作出车祸,能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吗?
中国彭水网 (通讯员 刘双宏)上班时因工作出车祸,能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吗?
2019年9月10日15时左右,钱某在某单位从事清洁类工作,因压缩车装满垃圾,钱某未经请示和征得领导同意就随周某驾驶的垃圾车到县城外某垃圾场换车,返回县城途经某隧道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钱某轻型颅内脑损伤。钱某于2019年11月7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对于此事件不予以认定工伤,钱某遂将该单位诉至县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单位认为此次负伤事件的发生地点不在合同规定工作地点范围内,且在途径隧道之前的私自改变工作路径未向上级汇报。钱某坚持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内受伤,说明是在严格履行本人范围内的工作才因此负伤,且有医院的治伤证明和相关同事的作证。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原告受伤地点并非其工作区域,但根据原告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平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告在工作期间都是随当班的压缩车一起,人车不分离,这是一般的惯常做法,也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提升工作效率。事故发生之日原告随车同行的行为就是工作范围的适度扩大和工作职责的合理延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最终裁定此次交通事故属于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原告所受之伤应当属于工伤。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