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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会签暨人大代表视察联络活动在彭举行

彭水日报发布时间:2020-08-1009:48:08
8月6日,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会签暨人大代表视察联络活动在彭举行。

中国彭水网 (融媒体记者 刘 蕊 李 松 喻 琢) 8月6日,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会签暨人大代表视察联络活动在彭举行。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徐丽萍,县委书记钱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途参加相关活动。

会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加强乌江流域跨区域合作进行座谈,共同推进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落地见效。

《意见》提出,要以水资源保护领域、岸线资源保护领域、森林资源保护领域、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为监督重点。协作机关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研掌握乌江流域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什么、在哪儿、怎么治,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为发力点,融入四大检察齐发力,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协作重心放在案件办理上,以典型案例突显协作机制成效。

《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会商乌江流域生态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相互交换有关信息,实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对发现的跨区域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协作机关进行集中处理;建立调查取证协作机制,协作机关及其辖区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其他协助办理的,应当全力支持配合,及时沟通协调,提供办案便利;建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机制,围绕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岸线资源保护等重点监督领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业务交流机制,保持友好往来,定期开展学习考察,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增进情谊。

钱建超在致辞时简要介绍了彭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表示,彭水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进一步深化与乌江流域沿岸各地合作协作,坚持多元联动,强化共享互通,共同谱好生态保护“协奏曲”、打好环境建设“组合拳”,确保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美景永存。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与会人员来到乌江万足至鹿角段巡江,就乌江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宣传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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