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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非儿戏 违约须担责

县法院审结一件双倍返还定金案件

彭水日报发布时间:2020-11-0609:24:47
近日,县法院审结一件双倍返还定金案件。

中国彭水网 (通讯员 任 红) 近日,县法院审结一件双倍返还定金案件。

原告蒋某在被告某家具城订购家具一套,家具总价为9127元,原告当日向被告支付2000元定金及7127元货款,并签订《订货合约》一份。后该家具城经营不善,门店关闭。原告房屋装修完毕后,要求被告履行合约,向其配送家具,被告既不履行向原告配送家具,也不退还原告货款,故蒋某将该家具城起诉至县法院。

县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订货合约》系其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某家具城现无法履行向蒋某配送家具的义务,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向蒋某双倍返还定金,但双方约定定金超过货物总价额20%,数额过高,应当按照货物总价额9127元的20%调整为1825元。判决某家具城返还蒋某货款9127元(含定金2000元)、双倍定金差额1825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该判决服判息诉。

法官释法:定金制度旨在担保债权的实现,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实现担保当事人之间的履约合意,这种惩罚手段对于在陌生人社会从事商品交换缺乏互信的双方而言具有特殊的价值,其可实现债的担保并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进而促成交易的圆满完成。在实际生活中,约定定金数额时,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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