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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彭水选公〔2021〕第2号

发布时间:2021-10-1910:24:35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彭水选公〔2021〕第2号

根据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安排,选举委员会决定:

各选区从2021年10月21日开始,进行选民登记,11月26日公布选民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年满18周岁的计算,以选举委员会规定的选举日为准。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以户口所在地为主。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公民,一律依照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选区归属,按照本选区的要求向选民登记员或到指定的选民登记站申报选民资格登记。外来人员或迁居本地没有转来户口的,持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可以在现居住地所在选区设立的登记站申请登记,并参加选举活动。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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