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一百○三号
发布时间:2021-12-0209:41:5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一百○三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卫东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因工作调整和本人申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卫东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