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 注意啦!城区内违规烟熏腊肉将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12-2911:34:56彭水值班
重庆彭水网(融媒体记者 任会)年关将至,不少市民已经开始熏制腊肉、香肠等传统食品。熏制腊肉时,未完全燃烧的树枝会产生大量烟尘和粉尘,从而导致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大幅上升,对广大市民健康造成危害的同时,也存在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为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我县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县城区熏制腊肉香肠制品和露天焚烧、烧烤的通告,禁止市民在县城区熏制腊肉香肠制品和露天焚烧、烧烤等行为,违规者将予以处罚。
“需要熏制腊肉、香肠的市民,我县在汉葭街道下塘高速路出口附近设置1个集中环保规范便民熏制点,请广大市民自觉到便民熏制点进行熏制。”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彭水新老城区以内的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广场、坡崖堡坎、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江河岸坡、房屋楼道楼顶等场所搭建固定或临时设施直排烟尘熏制腊肉、香肠制品。
据了解,针对擅自在城区禁止区域内从事烟熏腊肉、焚烧垃圾、焚烧落叶、室外烧柴烤火的,除依据《重庆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予以拆除熏制设施外,还将严格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由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等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拒不整改、拆除,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市民群众可参与监督,发现、制止、投诉和举报身边违法违规露天焚烧、烧烤、熏制腊肉和香肠制品污染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