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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 禁钓期结束 休闲垂钓仍需守规

发布时间:2024-07-1111:42:20彭水吴炳霖

重庆彭水网(记者 冉立 闵朋飞)7月5日,市民谢先生来电咨询,天然水域禁钓期宣告结束,是否意味着可以自由垂钓?为此,记者联系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告知禁钓期虽然结束,休闲垂钓仍需守规。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邹均介绍,我县作为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禁捕重点县,纳入全市禁捕范围的天然河流共69条、禁捕水域里程长度达940.85公里。从7月1日零时起,重庆境内为期四个月的天然水域禁钓期宣告结束,市民可以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休闲垂钓。然而,禁钓期的结束并不意味着规则与约束的完全解除,对于休闲垂钓活动而言,遵守相关规定、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仍然是每位垂钓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禁钓期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平衡。在这段时间里,许多鱼类得以繁衍生息,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如今,随着禁钓期的结束,水域中充满了勃勃生机,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垂钓者们在享受垂钓乐趣的同时,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严格遵守各项垂钓规定。为避免出现非法捕、违规钓等现象,连日来,我县加强了日常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垂钓环境。

记者跟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乌江流域进行日常巡查的脚步看到,在乌江彭水县城段,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艇先后来到乌江干流及各支流流域,开展夜巡突击检查。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人员经常出没的地方进行了重点排查,现场给期待已久准备“大显身手”的钓鱼爱好者发放宣传单、讲解垂钓规定。

据了解,我县农业执法部门将利用AI智能、无人机等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宣传,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底线和渔业资源修复红线两手抓,守护好辖区水域生态环境。自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乌江干流非法捕捞案件和投诉举报数量双下降,江河水面基本实现四清四无。通过监测对比,乌江流域鱼类的种类数和资源量较禁捕前均有所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初步呈现恢复向好趋势。

正在垂钓的市民孟德旭告诉记者,3—6月份不准钓鱼,从7月1号开始就可以钓了,现在规定的是一人一杆。然而,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一人多杆进行垂钓。对于违反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的,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仅没收了违规渔具,还进行了相关处罚。

邹均说,提倡垂钓以休闲娱乐为目的,要求每名垂钓者可以在禁钓区外水域,使用一根鱼竿、鱼钩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休闲垂钓。禁止使用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做为诱饵,禁止使用船艇排阀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特别提醒,每天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5斤,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物不能用于交易。在垂钓中,如钓获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放生。垂钓者应注重环保,做到文明垂钓。在垂钓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对水域环境有害的饵料和添加剂,减少对水质的污染。同时,垂钓结束后,应及时清理钓位周围的垃圾和废弃物,保持水域的清洁与美观。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举措。规范垂钓行为,是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有力补充。虽然天然水域禁钓期已经结束,但市民在享受钓鱼乐趣的同时,仍然要注意不可过度索取渔业资源,遵守相关规定、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倡导文明垂钓、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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