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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抽检游泳池水质 营造安全游泳环境

发布时间:2024-08-1312:55:46彭水杨静

重庆彭水网(记者:冉立)为进一步加强夏季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游泳活动卫生安全。8月5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正常营业的游泳场所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在检查中,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救生员是否持证上岗、设施设备、应急措施、公共卫生等相关情况都进行了检查登记,并对游泳池场所内的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通过检查发现,辖区内游泳场所总体情况较好,多数游泳场所经营规范、卫生状况良好、游泳池水质指标公示详细。

目前,我县县城内有五家游池,其中两家室内游泳池三家室外游泳池。据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县卫健委在各游泳场所经营前对相关从业人员做了一系列相关培训工作,并随时进行抽检,确保各游泳池经营安全有序。每年五月份左右,县卫健委会对所有的游泳池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长期开放游泳池的日常监督检查。

在一家室外游泳池记者看到,人气高涨,大人、小孩在泳池里蹦着、跳着,一半是池水带来的清凉,一半是多巴胺的释放,给人特有的“松弛感”。隔上两三米远一名救生员,目光不停地“搜巡”。“夏天我喜欢在室外游泳池耍,感觉有安全感,水干净,四周风景也好,在游泳的同时享受大自然带来的清凉。”市民王书燕表示。

游泳池经营者宋梨梨告诉记者,场所安排了5名救生员全天候守护,保证游泳客人的安全。救生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且也学习过专业的急救知识。

游泳虽好,为降低相关健康风险,在此记者温馨提醒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游泳场所前,要注意自身健康状况,有高血压、心脏病患病史、急性结膜炎等患者不宜在公共游泳池游泳;进入游泳场所前,要观察场所卫生质量,如是否有卫生质量公示栏、游泳池水是否浑浊等;游泳时要佩戴好泳帽、泳镜和耳塞,游泳时间不宜过长,游泳后不要立即大量补水,注意保暖、休息等;离开游泳场所后,若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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