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1人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在全国评选出100家先进单位和198名先进个人。其中,重庆有2家单位,5名个人在榜,我县文化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刘淇境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重庆彭水网(记者 李运钊) 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在全国评选出100家先进单位和198名先进个人。其中,重庆有2家单位,5名个人在榜,我县文化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刘淇境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县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负责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会长,自2009年以来,刘淇境从事非遗保护工作至今已达15年,其在非遗资源挖掘调查、保护传承、研究管理、人才培养、宣传展示、乡村振兴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
刘淇境先后成功组织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1项,重庆市级非遗项目19项,县级非遗名录200多项;全力培育非遗传承人才,培育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0多名,县级代表性传承人117名;主持申报市级传承教育基地(学校)5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处;申报建设市级非遗传习所10个,建成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馆1个,市级非遗工坊3个。2023年1月,他主持建设的“彭水苗绣非遗工坊”获评为全国2022年“非遗工坊典型案例”。
同时,刘淇境积极统筹策划编辑出版非遗专著成果,完善彭水非遗三级名录体系和保护制度,持续提升非遗研究和管理水平;大力推动全民参与非遗保护,团结带领全县非遗传承人群,成立了彭水自治县非遗保护协会,常态化开展非遗进景区、进校园、进村寨、进社区等活动;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指导全县建立注册了16家非遗中小型企业,其中“彭水县龙须晶丝苕粉有限公司”年营业额达3000余万元。
刘淇境既是非遗保护的工作者,又是非遗传承传播的践行者。他是彭水国家级非遗《苗族民歌》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作为彭水本土歌唱组合阿依山娃的成员之一,由其团队组合演唱的苗族民歌《娇阿依》不仅传唱全国,而且已走向世界。他参与撰写申报的《苗歌·苗寨·苗乡情》获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优秀实践案例。
多年来,刘淇境先后获得“重庆市青年岗位能手”、重庆市首届“民间文化艺术之星”、彭水县知联会优秀会员荣誉、“重庆市首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入围“中国非遗年度人物”100人名单、“巴渝青年技能之星”等多项荣誉表彰,为彭水乃至重庆的非遗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