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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2月31日高速公路开展货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彭水日报发布时间:2020-11-2009:19:15
为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中国彭水网(通讯员 刘峻峰) 为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日前,笔者从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二大队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将在收费站和服务区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专项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在车道内停车;机动车在道路上引发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并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未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载物违反装载要求违法行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屏蔽、破坏动态定位装置违法行为;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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