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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开展禁捕水域船舶排查和规范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209:01:09
近段时间,彭水各涉船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水域船舶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禁捕水域范围内各类船舶的基础信息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船舶定性准,情况明,底数清。

中国彭水网(融媒体记者 李亚军) 近段时间,彭水各涉船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水域船舶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禁捕水域范围内各类船舶的基础信息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船舶定性准,情况明,底数清。

自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启动以来,我县按照“整治规范一批、取缔拆解一批”的原则,严格规范各类合法船舶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治各类非法船舶,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消除滋生非法捕捞的风险隐患,消除引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

制定辖区排查和处置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船舶排查和规范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和进度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我县禁捕水域相关船舶的排查和处置工作。

全面核查各类船舶的现状和分布。涉船乡镇(街道)及时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水域船舶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各类船舶现状,准确掌握相关船舶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对船舶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形成辖区相关船舶的监管工作台账并县交通局汇总。

依法规范各类合法船舶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船舶所有者完善船舶检验登记的相关手续,统一标识船名船号,严格管控船舶用途,在确保船舶手续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与船舶所有者签订不得从事非法捕捞的承诺书或者发放告知书,指导船舶所有人在船体外侧喷涂相关禁捕标语,严厉禁止涉渔非法行为,同时引导合法船舶按照相关激励措施自愿申请注销拆解。

坚决清理整治“三无”船舶等非法船舶。对排查出的“三无”船舶等各类非法船舶,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规范处置。对群众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保留、且船舶基本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三无”船舶,可经整改达标后依法完善相关检验和登记手续,依法纳入合法船舶严格管理;对不属于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三无”船舶,责令其所有权人在限期内上岸自行处置;对既无法完善相关手续,逾期又拒不自行处置的三无船舶,坚决予以清缴。所有主动上交和清缴的非法船舶,集中扣押,统一拆解销毁,彻底消除滋生非法捕捞行为和引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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