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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保护生态环境

彭水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取水设施

发布时间:2021-06-0209:49:26
近日,县法院联合县水利局来到彭水七跃山自然保护区依法强制执行一起保护区内电站非法取水案,成功拆除该电站一非法取水设施。

重庆彭水网 (融媒体记者 谢豫川 文/图) 近日,县法院联合县水利局来到彭水七跃山自然保护区依法强制执行一起保护区内电站非法取水案,成功拆除该电站一非法取水设施。

据了解,彭水七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属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然而位于七跃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存在一处违法取水设施,长期非法取水对当地水资源和物种多样性造成一定破坏。县水利局依法对该电站给予行政处罚,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取水设施,并处以50000元罚款,在其未履行义务情况下,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县水利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县法院执行局积极组织双方协调处理后,该电站缴纳全部罚款,但拒不履行拆除取水设施的法定义务。为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县法院联合县水利局到该电站实地查勘,并依法送达限期履行告知书。

在制定好周密的强制执行方案后,县法院联合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6人的工作小组前往七跃山自然保护区电站取水设施处,由于车辆无法直达,工作人员跋山涉水,穿越林间,徒步来到强制执行地点。经过近5个多小时的紧张施工,顺利拆除了相关的非法取水设施,将取水渠中的水改道汇入原有河流中,标志着强制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工作人员清除非法取水设施。

此次行动的负责人庹德鸿说,“此次强制拆除违法取水设施是县法院以司法之力,保护生态环境的集中体现。今后,县法院将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为把彭水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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