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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合同”提升获得感 “办理破产”提升质效

彭水: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9-2310:28:58骆容黄智宇
近年来,县法院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主要任务,致力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盯国际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在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等方面稳步推进,以公正高效便捷司法助力彭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重庆彭水网 (融媒体记者 李绍标 李 峰) 近年来,县法院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主要任务,致力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盯国际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在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等方面稳步推进,以公正高效便捷司法助力彭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在“执行合同”方面,县法院不断完善诉讼司法程序,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通过自动随机分案机制,避免“定人办案”、“点案承办”的因素影响,使市场主体能够获得更公平、透明、公正的司法救济。为促进案件集中高效审理,避免多次开庭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县法院严格限定案件延期开庭,提升审理质量与效率。普通程序延期开庭次数不超过3次,简易程序倡导一次性开庭审结。保障庭审活动更加规范高效有序;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满足市场多元司法需求。同时,通过“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商事主体经营纠纷,加强“老马工作室”在商事调解领域力度,完善“分调裁审”机制的灵活应用。

在办理破产方面,县法院组建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不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将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与具体承办人“捆绑”考核,进一步激发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内生动力。深化与重庆高校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引入法学专业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在实践中培养熟悉清算与破产审判的专业法官,充实破产案审判辅助力量。同时,县法院还加快健全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及各项配套措施,完善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政府与法院协调、案件信息沟通、合法有序的利益衡平四项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良性运行。破产审理中,积极贯彻多兼并少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情况作出最合适的处理;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优先清偿职工债权,在依法保障民生债权的同时保障债权人的主体地位。

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石朝晶说:“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县法院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满足商事主体对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司法的新需求。”深度实践“跨域庭审”系统,突破传统线下庭审时空局限,实现涉诉企业“云上”解纷。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涉企座谈等,分类梳理涉诉企业风险点,向涉诉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健全完善经营风险防范、公司内部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司法制度体制和配套保障机制,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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