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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委(体育局)荣获
“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1-09-3010:15:13骆容黄智宇
近日,记者从县文化旅游委获悉,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1〕111号)要求,经推荐、审核、公示环节,彭水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荣获“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重庆彭水网(融媒体记者 谢豫川) 近日,记者从县文化旅游委获悉,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1〕111号)要求,经推荐、审核、公示环节,彭水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荣获“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县体育工作坚持以体育为民惠民为出发点,深入推进实施《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不断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力度,升级改造新建县域内各类体育运动场馆,推动全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坚持把提供体育健身条件作为体育行业服务广大群众最重要、最有力的抓手,全力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

据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每4年表彰一次,主要表彰致力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群众体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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