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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会议决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至9日举行

发布时间:2021-12-0209:49:32
11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至9日在县城举行。

重庆彭水网(融媒体记者 唐 源周术军) 11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至9日在县城举行。

会议首先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勤俭同志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卫东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袁学刚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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