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9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重庆彭水网(融媒体记者 杨丽媛 周术军) 9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并通过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1 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 2021 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高中教育发展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王伟等9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2021 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伟等9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彭玉萍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乌江流域,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长江流域实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做出应有贡献。要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