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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再延长

发布时间:2022-09-2810:34:26彭水彭薇

重庆彭水网(通讯员 宿莎莎)近日,笔者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获悉,对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的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

据了解,对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的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由2022年8月延长至2022年12月。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陆并填写《重庆市参保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已实际缴纳申报缓缴之月工伤保险费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对已经申请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且审批通过的单位,会自动将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延期至12月,无需到社保大厅办理。

接下来,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工伤保险费等社保费缓缴工作,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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